使用假ID 汇出金额超百万澳元
悉尼华人货车司机程某与华男张古伦(Gulun Zhang音译),于1994年因合租相识,后逐渐成为好友。在张的介绍下,程某认识了其妻林女士。
2012年的一个下午,张古伦找到程某,希望他帮忙向其国内好友“汇点钱”。
“起初我非常犹豫,他这个要求让我很不自在。”程某在后来的证词中称,“但他说会给我假身份证,警察追查不到我。”
程某称,身为多年好友,张的要求让他很难拒绝。
更难拒绝的是,“好友”表示帮忙是“有偿的”。
“当时我正考虑做自己的运输生意,需要钱来升级驾照。”程某称,“每次转账,他会付我$500到$1000不等。”
据法庭文件显示,程某使用伪造驾照,以Nick Wang的身份共替张古伦进行了11次汇款,分别从Eastwood、Ashfield及Haymarket的不同汇款机构,汇出金额共计$1,098,066。
然而,程某没想到的是,根据相关立法,这些汇款机构有责任和义务,向监管机构汇报符合特定特征的现金交易,而程某的行为显然已触发监管机制,澳洲联邦警察已在暗中对其进行监控。
“好友”真实身份:洗钱造假集团头目
程某这位“好友”究竟是何身份?为何会有百万澳元,需要借程某之手汇回中国?
而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巨额汇款,又将给程某带来怎样的刑罚?
据《悉尼先锋晨报》报道,原来程某好友张古伦的真实身份,竟是“一个在澳洗钱和伪造证件团伙的头目”。该团伙涉及伪造证件进行非法交易,涉案金额超过500万澳元。
2012年7月26日晚,澳大利亚联邦警察突袭了51岁华裔男子张古伦位于莱德市的两幢房产。警方称,他们在现场搜缴了超过2000张空白银行信用卡,每张潜在价值2500元,另有500张伪造新州驾驶执照、2.5万元现金、高端奢侈品、名表和名酒等。
张古伦被捕时警方拍摄画面(图片来源:SMH)
据程某案法庭文件显示,法官采信程某的所作所为,均是在张古伦的授意下完成,且使用的伪造证件由张提供。
然而,针对程某自称其作用仅为“跑腿”一说,法官表示有避重就轻之嫌。
“程某参与多次汇款,过手的现金从6万到15万不等,”文件显示,“他显然知道这些钱是汇往中国,他也清楚他所用的身份证是伪造证件,毕竟上面有他的照片,却不是他的真实名字和地址。”
“虽无证据表明这些汇款与恐怖主义有关,但无法追回已成事实。”
法官表示,即便证件非程某伪造,但故意使用伪造证件,多次进行高额汇款,已明显触犯法律,判刑无可避免。
“超过100万最高刑期为25年!”
程某在法庭上交代,他11次替张汇款超百万的背后,获得的收益仅“不超过1万澳元”。
然而,程某或许未曾想过,这笔“不超过1万澳元”的非法所得,代价却可极其高昂。
法庭文件显示,据刑罚“s 400.3(1)(b)(ii)”规定,程某的所作所为,最高刑期可判25年。
“程某所汇出的$1,098,066,虽然超过了25年刑期规定的100万下限,但超过的幅度非常小,”法官在量刑时表示,“与许多可比案例相比,25年的最高刑期理论上会更考虑那些上亿,甚至数十亿金额的情况。”
考虑到程某并未参与伪造证件,且在被捕后积极配合警方与法庭工作,同时还是两个孩子的父亲,法官决定在量刑上,给予程某20%的减免。
最终,程某因替“好友”张古伦使用假身份证汇款,被判有期徒刑2年9个月,及为期3年的守行为。张古伦被判有期徒刑6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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